35 美國於 1996 年制訂「貧窮家庭暫時性救助方案」(TANF)取代了失依兒..-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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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秋小燕(謝謝阿摩,一次就上 高二上 (2022/06/20)
自一九三五年以來聯邦政府所公佈實施的「失依兒童家庭救助 計畫」(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 AFDC)就是一個應享權益 (entitlement)計畫,凡是陷入貧窮的單親家庭便自然成為該計畫的救助對象,不但可以每月無條件接受來自政府的現金救助,也有權利接受免費的貧戶健康照護以 及其他相關的服務。然而,這個計畫在一九九六年的改革中被另一個計畫-「貧困 家庭暫時救助計畫」(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所取代,這 個計畫不但不再認為貧窮家庭接受政府救助是應享權益,而且規定了每位接受救助 的案主(client),其一生中可以接受 TANF 救助的最高時限為六十個月。 http://nccur.lib.nccu.edu.tw › 22(p.163-167) 管理如何發揮影響力: 基層官僚與福利改革 - 政治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