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行政法院之證據調查,下列何者正確? (A)於撤銷訴訟,得依職權調查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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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L 大四上 (2022/04/16)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 133 條 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於其他訴訟,為維護公益者,亦同。 第 134 條 前條訴訟,當事人主張之事實,雖經他造自認,行政法院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 第 125 條 1 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實關係,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2 審判長應注意使當事人得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適當完全之辯論。 3 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令其陳述事實、聲明證據,或為其他必要之聲明及陳述;其所聲明或陳述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應令其敘明或補充之。 3 陪席法官告明審判長後,得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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