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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在滿足和平、公然、繼續、表見占有之要件下,下列何種情形,甲不得主張時效取得?
(A)未支付租金之甲,以承租人之意思無權占有乙之土地達 20 年後,主張取得對該地之未定期限租賃權
(B)未支付對價之甲,以地上權人之意思無權占有登記名義人為乙之土地達 20 年後,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
(C)未支付對價之甲,以不動產役權人之意思無權通行登記名義人為乙之土地達 20 年後,請求登記為不動產役權人
(D)未支付對價之甲,以農育權人之意思無權占有登記名義人為乙之土地達 20 年後,請求登記為農育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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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doyourbest 高一下 (2019/06/22)
典權、農育權、租賃是法律規定必須要支付一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國三下 (2018/12/25)

民法第943條第1項規定,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且民法第944條第1項規定,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

6F
K 大三上 (2022/07/30)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19 在滿足和平、公然、繼續、表見占有之要件下,下列何種情形,甲不得主張時效取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