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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夫妻一方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其得提起之期間如何?
(A)自子女出生後一年內
(B)自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
(C)自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
(D)無期間之限制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pple Pink 大二下 (2012/08/10)
1063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誠少爺!! 小一下 (2014/05/27)
好可怕的聯想XDD
4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07/24)

夫妻一方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其得提起之期間自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

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5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2/01)

否認之訴→知悉2年
請求認領之訴→無期間限制

14 夫妻一方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其得提起之期間如何? (A)自子女出生後一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