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9 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特別偵查組職司之案件?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Pin-chun Wang 高三下 (2011/08/15)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的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6F 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 高一下 (2017/02/27)
法院組織法 (公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7 日) 第 63-1 條: 第 63-1 條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前項職務時,得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之指定,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六十二條之限制。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修正之本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特別偵查組是不是被廢了? |
7F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