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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下列關於提存之論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難為給付時,債務人得將其應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
(B)提存應於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為之
(C)提存標的物限於原給付物之提存,債務人不得將給付物出售而提存價金
(D)提存後,給付物毀損滅失之危險,由債權人負擔,所以雙務契約的債務人仍得對債權人要求對待給付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ing-Shan Che 高三下 (2011/10/23)
第 331 條 給付物不適於提存,或有毀損滅失之虞,或提.....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Jenny 高二上 (2017/11/01)

(A)n第326條(提存之要件)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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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雙務契約Gegenseitiger Vertrag双務契約
方當事人互負居於給付與對待給付關係義務之契約,亦即雙方之給付義務互為因果。如買賣契約、互易契約、租賃契約、有償委任契約、附利息消費 ...
7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指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
受領遲延Annahmeverzug受領遅滞

11.下列關於提存之論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難為給付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