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53條 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
(C)不動產役權
(A)地上權得作為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B)農育權得作為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D)典權 得作為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28.下列何種物權不得作為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 (A)地上權 (B)農育權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