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第52條第1項:「付款人於承兌後,應負付款之責。」也就是 誰承兌, 誰就要付款
所以承兌是確定付款責任
(B)參加承兌,主要目的是在防止到期日前執票人行使追索權,也就是阻止期前追索權的行使。
依票據法規定,承兌之目的在於: (A)確定票據真偽 (B)防止期前追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