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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法院裁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時,以下何者正確?
(A) 採書面審理
(B) 不經言詞辯論程序
(C) 仍有證據調查程序
(D) 無審判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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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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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高二上 (2014/03/10)
簡式訴訟程序:言詞審理、言詞辯論程序、證據調查程序。簡易訴訟程序:間接審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2/09)
(A)採書面審理(X)
(B)不經言詞辯論程序(X)
(C)仍有證據調查程序(O)
(D)無審判期日(X)

刑事訴訟法 第 273-2 條 (簡式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 第2編 第一審
簡式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不受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三、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六十四條至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之限制。

刑事訴訟法 第 449 條 (簡易判決處刑之適用範圍) 第7編 簡易程序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12F
Auko Re 大二下 (2022/04/21)

「簡易程序」是指被告犯罪後,依據他的自白或是其他的證據,已經足可認定被告有犯罪,且依法適合判處「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時,檢察官即可不依通常程序起訴,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也就是適用「簡易程序」來審理;此類案件法院如果認為合適,也可以將一般通常程序的案件,改依「簡易程序」來處理。此時,因為案情已經明朗,法院原則上可以不必開庭,但有必要時,仍然可以開庭調查。當然,這種「簡易程序」的案件,法院所宣告的刑度,必須在前面所講的範圍之內,目的是給被告有自新的機會,也可以節省開庭的勞費。https://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42

13F
丸子 大四下 (2022/06/24)
調查證據之結果 Ergebnis der Beweisaufnahme / 應曉諭當事人為辯論。 於受訴法院外調查證據者,當事人應於言詞辯論時陳述其調查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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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法院裁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時,以下何者正確? (A) 採書面審理(B)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