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下列何者不屬於公私協力執行行政任務之表現? (A)公營事業由公法組織形式..-阿摩線上測驗
6F Yan 大三下 (2013/06/09)
所謂公私協力係指公部門與民間共同合作,藉由民間的力量達成公務的執行,一方面可節省成本的支出;一方面可增進公共服務的效率。公私協力可稱是當代公共管理注重的一項課題,所涉及的層面不再僅是公部門本身組織成員與執行績效。至於進行公私協力的最大因素,是希望限縮政府的規模,成為小而能的政府結構,並能扮演導航而非操槳的角色。 公私協力的型態表現主要包括: (一)行政委託:係指國家在保留行政任務權限與責任之前提下,僅將實際履行部分以借用私人力量之方式予以達成之情形,其又可分為「公權力委託」與「業務委託」兩種。 1、公權力委託:係指行政機關為執行特定行政任務,將公權力授權公部門以外之私人或團體行使,而受委託行使公權力...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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