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選項應該是可以打官司請求賠償
至於D選項,可以不理它吧,就算是一起住
比較:
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非憲法
22.因養父甲虐待養子乙,乙乃請求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乙於終止收養關係後,於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