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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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104上榜-繼續高考!! 高三下 (2014/11/11)
行政罰法第 7 條 (B)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行政罰法第 8 條 (A)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行政罰法第 24 條 (C)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行政罰法第 25 條 (D) 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
5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4/01)
行政罰法 第7條(有責任始有處罰原則)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