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7.王董持有支票乙張,該支票發票地在美國,付款地在台北,請問依票據法規定,王董應於下列何種期限內,為付款 之提示?
(A) 7 日
(B) 2 個月
(C) 15 日
(D)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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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按讚 大四上 (2017/12/11)
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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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阿爆 高一下 (2018/04/12)

第 130 條

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67.王董持有支票乙張,該支票發票地在美國,付款地在台北,請問依票據法規定,王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