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B)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C)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D)繼續工作五年以上者,於四十日前預告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黃彥翔 大三下 (2010/12/17)
勞基16       0.3-1 10日預告   1-3      2.....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錢昱辰 國三上 (2010/12/21)

第 16 條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3F
朙修 大三上 (2011/05/07)
真好記 謝謝@@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