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得否預先約定限..-阿摩線上測驗
5F Allen Sun(感謝阿 國三上 (2016/05/17)
損害賠償不得預先限制及免除,看到賠償你就要想到違法,所以違法所造成的損害,是不能預先免除或限制!以商品七天內消費者有正當理由能退貨,這是對商家和消費的權利義務預先限制!但如果賣了有毒布丁,超過七天一樣能退,即使預先限制也沒用 |
6F 鋼彈盪單槓盪鋼彈盪單槓 高一下 (2017/06/28)
如果可以事先約定那消費者完蛋.天下大亂了 企業肯定會生產一大堆騙人的合約等著不細心沒戒心的消費者簽名 只能說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啦 不是有簽約就好,合法合理更重要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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