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同居人(B)公婆、岳..-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龜龜 高一上 (2012/11/04)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同居人 → 第二款規定 :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B)公婆、岳父母 → 第三款規定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C)妻子的表哥 → 第四款規定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D)女朋友前婚姻關係的未成年子女且未同居者 → 應該是~除法條規定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四親等內之旁系姻親」之外;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只能適用「第二款」,即指要住在一起,有「同居」為「家屬關係」才算喔 !而 (D) 選項 : 女友未成年子女,既沒有「親屬關係」又沒有「同居」,所以不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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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2/28)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3 條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