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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以下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技術生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雇主得招收滿12歲之人為技術生
(B)技術生訓練契約不需書面
(C)雇主得向技術生酌收有關訓練費用
(D)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勞工人數不滿四人者,以四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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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ne David 小一下 (2011/01/16)
(A)不得招收未滿15歲之人為技術生 (B)須與技術生簽.....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LiFang Su 高二下 (2013/12/26)
(A)勞基法§64
(B)§65 
(C)§66
(D)§68
4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7/01/31)
第 64 條

雇主不得招收未滿十五歲之人為技術生。但國民中學畢業者,不在此限。

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 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

本章規定,於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與技 術生性質相類之人,準用之。

第 65 條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 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 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 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前項技術生如為未成年人,其訓練契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第 66 條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第 67 條技術生訓練期滿,雇主得留用之,並應與同等工作之勞工享受同等之待遇 。雇主如於技術生訓練契約內訂明留用期間,應不得超過其訓練期間。
第 68 條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勞工人數不滿四人者,以四人 計
5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1/03)

(A)雇主得招收滿12歲之人為技術生→錯誤。

《勞動基準法》第64條第1項:「雇主不得招收未滿十五歲之人為技術生。但國民中學畢業者,不在此限。」

(B)技術生訓練契約不需書面→錯誤。

《勞動基準法》第65條第1項:「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C)雇主得向技術生酌收有關訓練費用→錯誤。

《勞動基準法》第66條:「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D)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勞工人數不滿四人者,以四人計→正確。

《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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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以下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技術生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雇主得招收滿12..-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