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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下列何者非工會召開臨時會議之條件?
(A)理事長之請求
(B)會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C)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D)監事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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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ChienHui Tang 小四下 (2013/06/12)
(A)理事長的職務指是召集,而非召開會議條件

工會法

第   23    條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 集之。 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至遲應於會議召開當日之十五日前,將會 議通知送達會員或會員代表。 臨時會議,經理事會決議,或會員五分之一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請求 ,或監事之請求,由理事長召集之,至遲應於會議召開當日之三日前,將 會議通知送達會員或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得於會議召 開當日之一日前送達。

46下列何者非工會召開臨時會議之條件? (A)理事長之請求(B)會員五分之一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