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地方政府課徵特別稅課及附加稅課之年限至多幾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美華 高二下 (2012/12/04)
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依前條規定,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但對下列事項不得開徵:一、轄區外之交易。二、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三、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四、損及國家整體.....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心願成就 ★ 莫忘初衷 大四下 (2013/12/10)

地方稅法通則 § 3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依前條規定,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但對下列事項不得開徵:
一、轄區外之交易。
二、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
三、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
四、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之事項。
特別稅課附加稅課之課徵年限至多四年臨時稅課至多二年,年限屆滿仍需繼續課徵者,應依本通則之規定重行辦理。
特別稅課不得以已課徵貨物稅或菸酒稅之貨物為課徵對象;臨時稅課應指明課徵該稅課之目的,並應對所開徵之臨時稅課指定用途,並開立專款帳戶。

4F
ChiChing Sing 國二上 (2014/06/10)
我是用這樣記   特別附加4年 臨時2年     看到題目就可以知道答案 提供參考
5F
相信自己會考上!! 國三上 (2015/08/21)
謝謝

地方政府課徵特別稅課及附加稅課之年限至多幾年? (A)3年(B)4年(C)5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