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憲法》的規定來看
一「決策性人事機構 → ( 如考試院) :其主要扮演五種功能: (一)解釋公務員的基本法規; (二) 制定《人事管理細則》; (三)立法倡議; (四)協調內外關係; (五)制定和審批-人事計畫。二、執行性人事機構 → ( 如銓敘部與考選部) :它是一種專門性的機構,負責推行和落實-決策性人事機構( 考選部 ) 所制定的政策或規則。三、裁決性人事機構 → ( 如「保訓會」) :解決、協調、裁定-政府與公務員之間的某種糾紛。四、輔助性人事機構→ ( 如配置各部門之人事機構) :此種輔助性工作主要分成兩類 : (一)參謀性職能; (二)後勤性職能。資料來源愛用「」的「龜龜」前輩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其履行保障公務人員權益之功能而言,是屬下列何種性質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