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國際明信片,於無法投遞時,如何處理?
(A)逕退回原寄國
(B)依寄件人註記辦理
(C)不予退回原寄國,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D)依原寄國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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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洪賢文 國三下 (2019/10/24)
郵件處理規則 第 56 條 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之郵件,為無法投遞郵件。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退還寄件人;無寄件人姓名、地址者,退回原寄郵局。但寄件人交寄時,於封面上註明無法投遞免退回者,不在此限。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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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處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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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國際明信片,於無法投遞時,如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