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用土地人應依何價格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
(A)時價
(B)市價
(C)公告土地現值
(D)區段地價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8), C(1), D(0), E(0) #905142

詳解 (共 1 筆)

#1591029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1 條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

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

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

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前項協議之內容應作成書面,並應記明協議之結果。如未能達成協議,應

記明未達成協議之理由,於申請時送交中央主管機關。

第一項協議價購,依其他法律規定有優先購買權者,無優先購買權之適用

第一項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

前項所稱市價,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