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勤務概要#127735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勤務概要
17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13 年 3 月 5 日函頒修正「警察機關辦理性侵害案件工作執行計畫」規定,分駐(派出)所應依警察局規劃,執行加害人查訪工作,遇有加害人羈押、入監執行或接受強制治療期間逾幾個月者,分局婦幼業務單位得暫停現地查訪,迄復歸社區後,接續執行之? (A)逾 1 個月 (B)逾 2 個月 (C)逾 3 個月 (D)逾 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