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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7 台南商店為符合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規定之小規模營業人,107 年度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 10 至 12 月每月銷售額為 180,000 元,107 年 10 至 12 月有關進項憑證如下:進貨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 含稅金額 168,000 元,取得普通收據金額 10,500 元,支付購買捐贈公益團體費用取得統一發票扣 抵聯含稅金額 21,000 元,請計算台南商店當期申報營業稅應納稅額為多少?
(A) 4,450 元
(B) 4,500 元
(C) 4,600 元
(D) 5,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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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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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ya22 小五下 (2019/07/19)
(180,000*3 ) *1%= 5,400168,000/1.05.....看完整詳解
4F
何秀玲 國一上 (2019/10/06)
168000/1.05*0.05=8000
5400-8000*10%=4600

5F
任先生來解題 國三上 (2021/02/02)

請問這邊的普通收據

為何不能扣抵?

6F
jainchael932 (2022/10/17)

180,000*3*1%-8,000*10%=4,600
小規模營業人為主管稽徵機關按季發單通知繳納,稅率為1%。
若於次期5日內(發單通知前)申報進項憑證者,得以進項稅額10%扣減查定稅額。


普通收據為營業稅法第33條所列憑證,對公益團體捐贈亦對政府捐獻、慰勞軍隊及協助國防建設,故兩者進項稅額均不可扣抵。

17 台南商店為符合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規定之小規模營業人,107 年度經主管稽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