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在我國總統大選中若想透過公民連署成為候選人,公民連署人數的最低門檻為何?
(A)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
(B)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三
(C)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
(D)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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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54), B(694), C(3357), D(274), E(0) #188592
統計: A(1454), B(694), C(3357), D(274), E(0) #188592
詳解 (共 9 筆)
#221269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23 條
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五日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為被連署人,申領連署人名冊格式,並繳交連署保證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定期公告申請人為被連署人,並函請直轄市、縣 (市) 選舉委員會於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內,受理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提出連署書件。但補選或重行選舉時,應於公告之次日起二十五日內為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二十歲者,得為前項之連署人。
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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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523
補充:
公投法第10條 (全國性公投提案門檻):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
同法第12條(連署門檻):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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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824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要在公告次日起45天內達成最近一次立委選舉選舉人總數1.5%的連署門檻,換算需達26萬97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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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290
公投是[總統,副總統選舉],提案=>千分之五;連署=>百分之五 (公投法第10,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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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257
我只能說政治學考到選罷法的條文真是太有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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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8280
公投法修法通過囉
今天是各種公投百花齊放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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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3243
注意!有112年6月9日有修法喔~
- 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五日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為被連署人,申領連署人名冊格式,並繳交連署保證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 中央選舉委員會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定期公告申請人為被連署人,通知被連署人應於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內完成連署,並函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連署期間內,受理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提出連署書件。但補選或重行選舉時,應於公告之次日起二十五日內為之。
-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二十歲者,得為前項之連署人。
- 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
所以答案應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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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98
「憲」「政」本來就是要一起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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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8405
有沒有人知道為何會這樣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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