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旅行業以電腦網路經營業務者,依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其網站首頁應載明相關事項,並報請交
通部觀光局備查。下列何者非屬應載明之事項?
(A)網站名稱及網址
(B)經營之業務項目
(C)付款流程及規定
(D)會員資格之確認方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 B(6), C(53), D(56), E(0) #718604
統計: A(5), B(6), C(53), D(56), E(0) #718604
詳解 (共 1 筆)
#1277896
| 旅行業以電腦網路經營旅行業務者,其網站首頁應載明下列事項,並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備查: | |||
| 一、 | 網站名稱及網址。 | ||
| 二、 | 公司名稱、種類、地址、註冊編號及代表人姓名。 | ||
| 三、 |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號碼及聯絡人。 | ||
| 四、 | 經營之業務項目。 | ||
| 五、 | 會員資格之確認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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