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緒個屁
第 134 條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17 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並指定甲以及其子丙同為受益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