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94795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94795

年份:109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17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出租耕地經依法編為建築用地,出租人為收回自行建築或出售作為建築使用而 終止租約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租人實際收回耕地屆滿1年後,不依照使用計畫建築使用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予以徵收
(B)出租人應補償承租人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及尚未收穫之農作改良物
(C)出租人應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預計土地增值稅,並按該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 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承租人補償
(D)終止耕地租約時,應由土地所有權人以書面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4480349
未解鎖
(A)出租人實際收回耕地屆滿1年後,不依...
(共 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推薦的詳解#4452397
未解鎖
平均地權條例第 76 條 出租耕地...
(共 1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