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時,下列何者不合規定?
(A) 重型機車載物不得超過八十五公斤
(B) 載物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
(C) 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D) 載物長度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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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0), B(23), C(30), D(34), E(0) #755638

詳解 (共 2 筆)

#1248221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 ,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 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 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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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3220
名  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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