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下列那項疾病不在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中?
(A)新型A型流感
(B)伊波拉病威染
(C)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D)鼠疫
統計: A(67), B(26), C(67), D(548), E(0) #2934595
詳解 (共 3 筆)
| 傳染病防治法 |
第 3 條
本法所稱傳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
一、第一類傳染病: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
二、第二類傳染病:指白喉、傷寒、登革熱等。
三、第三類傳染病:指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等。
四、第四類傳染病:指前三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之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
五、第五類傳染病:指前四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第 39 條前項病例之報告,
第一類、第二類傳染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
第三類傳染病應於一週內完成,
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調整之;
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之報告,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及規定方式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
第一類至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通報期限,各類法定傳染病通報期限之間有個大概通則,但也有例外。
第一、二、五類皆須在24小時內通報,第三、四類則需在1週內通報,1個月內通報期限者只有庫賈氏症。
病毒性肝炎只有A型列於第二類,需24小時內通報。
結核病屬於第三類,1週內通報即可;但多重抗藥性結核則屬第二類,要24小時內通報。
HIV病毒感染分於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也是第三類其中唯一需24小時內通報者。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中,泡疹B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皆需24小時內通報。
法定傳染病的分類並非固定不變的,比如:登革熱於1999年時被歸於第三類,2004年又被修正為第二類。
http://dreunuch.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_10.html
-
第一類法定傳染病
- 狂犬病
- 鼠疫
-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 天花
-
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 猴痘
- 登革熱
- 屈公病
- 瘧疾
- 茲卡病毒感染症
- 西尼羅熱
- 流行性斑疹傷寒
-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
- 傷寒
- 副傷寒
- 桿菌性痢疾
- 阿米巴性痢疾
- 霍亂
- 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
- 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
- 炭疽病
-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 麻疹
- 德國麻疹
- 白喉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漢他病毒症候群
-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 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
- 日本腦炎
- 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
- 結核病
-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 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
- 流行性腮腺炎
- 百日咳
- 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
- 退伍軍人病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感染
- 梅毒
- 先天性梅毒
- 淋病
- 破傷風
- 新生兒破傷風
- 漢生病
- 急性病毒性肝炎未定型
-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 李斯特菌症
- 水痘併發症
- 恙蟲病
- 地方性斑疹傷寒
- 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
- 萊姆病
- 肉毒桿菌中毒
- 庫賈氏病
- 弓形蟲感染症
- 布氏桿菌病
- 流感併發重症
- 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 Q熱
- 類鼻疽
- 鉤端螺旋體病
- 兔熱病
- 疱疹B病毒感染症
-
其他傳染病
- 社區型MRSA
- 棘狀阿米巴
- 福氏內格里阿米巴腦膜腦炎
- 沙門氏菌感染症
- 廣東住血線蟲感染症
- 肺吸蟲感染症
- 細菌性腸胃炎
- 病毒性腸胃炎
- 旋毛蟲感染症
- 肺囊蟲肺炎
- 人芽囊原蟲感染
- 隱球菌症
- 鸚鵡熱
- 疥瘡感染症
- 頭蝨感染症
- 亨德拉病毒感染症
- NDM-1腸道菌感染症
- 貓抓病
- VISA/VRSA抗藥性檢測
- 立百病毒感染症
- CRE抗藥性檢測
- 常見腸道寄生蟲病
- 淋巴絲蟲病
- 第二型豬鏈球菌感染症
- 中華肝吸蟲感染症
- 肺炎黴漿菌感染症
https://www.cdc.gov.tw/Disease/Index
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衛授疾字第 1090100030 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前言
2019年12月起中國湖北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疫情初期個案多與武漢華南海鮮城活動史有關,中國官方於2020年1月9日公布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此疫情隨後迅速在中國其他省市與世界各地擴散,並證實可有效人傳人。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0年1月30日公布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2月11日將此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稱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2019),國際病毒學分類學會則將此病毒學名定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為監測與防治此新興傳染病,我國於2020年1月15日起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於2020年1月21日確診第一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另於1月28日確診第1例本土個案,為境外移入造成之家庭群聚感染。
致病原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屬冠狀病毒科(Coronavirinae)之beta亞科(betacoronavirus),其病毒特性仍在研究中。冠狀病毒科(Coronavirinae, CoV)是造成人類與動物疾病的重要病原體,為一群有外套膜之單股正鏈RNA病毒,外表為圓形,在電子顯微鏡下可看到類似皇冠的突起因此得名,可再細分為alpha亞科、beta亞科、gamma亞科與delta亞科。冠狀病毒會引起人類和脊椎動物的疾病,屬於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已知會感染人類的七種冠狀病毒,包括alpha亞科的HCoV-229E病毒與HCoV-NL63病毒,以及beta亞科的HCoV-HKU1病毒、HCoV-OC43病毒、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和最新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呼吸道症狀為主,包括鼻塞、流鼻水、咳嗽、發燒等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症狀,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與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後比一般人類冠狀病毒症狀嚴重,部分個案可能出現嚴重的肺炎與呼吸衰竭等。
已知宿主
冠狀病毒科的動物宿主包括蝙蝠(最大宗)、豬、牛、火雞、貓、狗、雪貂等。並有零星的跨物種傳播報告。引起COVID-19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是否有動物宿主,仍待研究與證實。
傳播途徑
- 吸入含有病毒的呼吸道飛沫及氣膠粒(aerosol):在通風不良的室內密閉空間、從事體能活動或者提高聲量(如運動、喊叫或唱歌)、暴露時間長(通常大於15分鐘)等情形下,皆可能提高感染風險。感染者長時間待在室內,使室內空氣中的病毒濃度升高,即使距離感染者6英尺(約1.82公尺)以上,甚至只經過感染者離開不久的空間但沒和感染者接觸,都可能被傳染。
- 帶有病毒的飛沫直接噴濺於眼、口、鼻黏膜。
- 手部直接碰觸到帶有病毒的飛沫,或間接碰觸帶有病毒的物體表面,使手部遭受病毒汙染後,再碰觸眼、口、鼻黏膜。
二、有部分動物的冠狀病毒會讓動物出現腹瀉症狀,可在糞便當中找到病毒,可能藉此造成病毒傳播。人類COVID-
19病例亦可能自糞便檢出SARS-CoV-2核酸,但是否具傳染性,仍待研究證實。
潛伏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告,感染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1至14天(多數為5至6天)。
可傳染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資訊,確診病人發病前2天即可能具傳染力。另,確診病人發病後呼吸道病毒持續排出(viral shedding)期間仍無法正確得知,唯依國內經驗與國際文獻得知,確診病人上呼吸道檢體可持續檢測SARS-CoV-2核酸陽性平均達兩週以上,且下呼吸道檢體檢出病毒的時間可能更久。
臨床表現與嚴重程度
目前已知罹患COVID-19確診個案之臨床表現包含發燒、乾咳、倦怠,約三分之一會有呼吸急促。其他症狀包括肌肉痛、頭痛、喉嚨痛、腹瀉等,另有部分個案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或異常)等。依據目前流病資訊,患者多數能康復,少數患者嚴重時將進展至嚴重肺炎、呼吸道窘迫症候群或多重器官衰竭、休克等,也會死亡。死亡個案多具有潛在病史,如糖尿病、慢性肝病、腎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等。報告指出,約有14%出現嚴重症狀需住院與氧氣治療,5%需加護病房治療。COVID-19患者以成人為主,少數兒童個案多為其他確診成人患者之接觸者或家庭群聚相關,兒童個案大多症狀輕微,但也有零星死亡個案,唯死亡原因與SARS-CoV-2相關性仍調查中。
流行病學
有關國際病例資訊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國際重要疫情資訊」。
臺灣流行概況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聞稿」及「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診斷與治療
冠狀病毒不容易以組織培養方式分離出來。
分子生物學核酸(real-time reverse-transcription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RT-PCR)為檢測為SARS-CoV-2急性感染期之檢驗首選,且可藉由定序研究其流行病學與病毒演化。血清學檢測(serological test)目前正在發展中,可能適用於確診病人感染後恢復期之檢測。
目前所有的冠狀病毒並無特定推薦的治療方式,多為採用支持性療法。SARS流行期間曾有許多抗病毒藥物被使用來治療病患,但其效果均未被確認。最新治療建議,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
預防方式
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民眾應避免直接接觸到疑似COVID-19個案帶有病毒之分泌物與預防其飛沫傳染。
相關預防措施包含:
- 關注並配合中央疫情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政策;
- 維持手部衛生習慣(尤其飯前與如廁後)、手部不清潔時不觸碰眼口鼻;
-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或佩戴口罩;
- 搭乘交通工具遵守佩戴口罩與相關防疫措施;
- 減少探病與非緊急醫療需求而前往醫院;
- 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遵守相關規範;
- 身體不適時請停止上班上課,先留在家中觀察、休息,需要時請主動聯繫衛生單位就醫時請說明旅遊史、接觸史、職業以及周遭家人同事等是否有群聚需求;
- 配合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按時完成接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