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內勤: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118532
年份:112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17.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受益人之權利為何?
(A)與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B)得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C)得申請返還其所繳之保險費
(D)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20 條 保險契約有下列各款情事...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簡易人壽保險法22條,故意致死當然無法得...
未解鎖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22條第1項寫得血淋...
未解鎖
法規名稱: 簡易人壽保險法 EN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