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公民投票是一種直接民主的展現方式,我國《公民投票法》即是依據主權在民之原則,爲確保國民 直接民權之行使而制訂。依據我國《公民投票法》規定,下列何者可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
(A)國家重大公共投資
(B)賦稅政策之增稅案
(C)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D)公務人員的薪資案
統計: A(1807), B(109), C(5048), D(22), E(0) #705188
詳解 (共 10 筆)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 也就是說,以下皆可全國性公民投票,只是法源依據不同
1. 立法原則之創制 --公投法§2
2. 重大政策之創制or複決 --公投法§2
3. 法律之複決 --公投法§2
4.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之複決 --總統選罷法§76
5.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憲增§1
6. 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憲增§1
因為題目是問「依據我國《公民投票法》規定,下列何者可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所以只有前三項,也就是公投法§2有列出來的才算
全國性公投適用項目,仍排除修憲及領土變更案等敏感議題,回歸憲法增修條文處理。修正案明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除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9841)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C)選項法條沒有了耶@@?
雖然原公投法有將「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列為可公投事項,而修法後刪除了原公投法內關於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條文,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就有規定憲法修改需經過選舉人投票複決,因此在實際上憲法修正案還是必須要經過選舉人投票複決。
還是需要,請樓上的別誤導
請【站僕】摩檸Morning 把答案改回AC
修法後答案應修正為A,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