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投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超過同一被保險人之規定保險金額總數時,其契約效力為何?
(A)契約全部有效
(B)契約全部無效
(C)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
(D)超過部分之契約仍然有效,但應退還該部分所繳保險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 B(92), C(5524), D(356), E(0) #388060

詳解 (共 3 筆)

#2802641
第五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37
0
#933084
第 五 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
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
退還。
17
0
#1446127
保險金額 超過無效 無息退還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