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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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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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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4 |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4
年份:
93年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17.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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