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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自治法規未訂有施行日期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幾日發生效力?
(A)1日
(B)2日
(C)3日
(D)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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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張竣銘 高二下 (2023/12/01)
地方制度法 第 32

1.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

2.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

3.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

4.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5.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17.自治法規未訂有施行日期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幾日發生效力?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