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98年 - 9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財會:1.政府採購法規 2.經濟學#124962
年份:98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經濟學
17. 廠商對於機關就採購法第101條通知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採購法規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其申訴之門檻金額為: (A)無論金額大小 (B)公告金額以上 (C)查核金額以上 (D)小額採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