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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有關我國判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各級法院均可選錄判例公告
(B) 最高法院選錄判例應經司法院之核定
(C) 所有最高法院之確定判決皆為判例
(D) 判例得經判例變更程序加以變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Pin-chun Wang 高三下 (2011/08/13)
A 各級法院均可選錄判例公告---->最高法院   B 最高法院選錄判例應經司法院之核定--->經由民事庭會議 刑事庭會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12/12)

mylife0805 May 23,2011 02:24

判例選編及變更之程序

依「最高法院判例選編及變更實施要點」之規定,最高法院之裁判,經民刑事庭庭長挑選、或由法官發現可供選為判例之裁判,經法官五人連署,認有選編為判例之必要者,送請院長核可後,交資料刊登於司法院公報,並分送各庭長與法官參研,累積至相當數量時,報請院長交付審查。判例之審查,分為初審與複審。初審係由院長選定之庭長、法官若干人,選出判例之初稿,而後得為適當之文字修正,就此修正敘明理由提出審查報告,送請院長核閱後,分別召開民、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決議複審之。該判例之複審會議,由最高法院院長為主席,須由庭長、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以記名投票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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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無 小五上 (2015/06/05)
7 條 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 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適用前項規定。
8F
台茶十二號 大二上 (2021/10/13)

立法院於107年12月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新增大法庭制度,將在最高法院設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在最高行政法院設置大法庭,以大法庭制度來統一法律見解,並廢除判例選編、變更制度及決議統一法律見解制度。而大法庭制度將在此次修法條文公布後6個月施行,判例、決議制度將退場,我國將進入「大法庭」時代。

有關我國判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各級法院均可選錄判例公告 (B) 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