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3: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其他行政罰之口訣:公子掉陷阱,公(工)、子(止)、掉(吊)、陷(限)、阱(禁)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規定,下列那一種行政罰,非屬直轄市或縣市之自治條例所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