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5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三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5條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