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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賠償法於其他公法人準用之,依我國現行法制,除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外,下列何者為法律明定之公法人?
(A)各專門職業公會
(B)農會、漁會
(C)各同業公會
(D)農田水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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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2F
Juice Wang 大三下 (2016/07/02)
不知道 只知道他們後台很硬ㄏ
3F
正義 大一上 (2017/06/05)
公法人與私法人 法人係指依據法律所創設的一種權利義務主體,法人就其創設所依據法律之不同,可區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兩大類 
。公法人係依據公法設立而具有公法上權力能力的行政主體,即有資格以自己名義享受公法上權利、負擔公法上義務者。有三類: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所謂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係就自治事項有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且具有自主組織權,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 例如:台北市、 板橋市;而「台北市政府」、「台北縣議會」則 是機關。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規定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即本於此意旨;省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依命監督縣市自治,以不具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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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吳小芳 大四上 (2021/03/07)

農田水利署10月1日揭牌成立 農田水利法同日施行

農田水利會正式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


發布日期:109-10-01
發布機關:農田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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