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國民小學教務、學務、輔導等處室組織編制是依照甚麼標準決定的? (A)學校..-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
3F Lydia 大四上 (2020/01/10)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 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 |
4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