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19 條規定,被保險人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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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1/08)
第19條(保險給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依本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其金額按被保險人(正常情況)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計算。(特殊情況)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但連續加保未滿三十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前項平均月投保薪資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五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但依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按其退保之當月起前三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三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二、其他現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其.....看完整詳解 |
7F 冠逸 ( 108消特 大一下 (2018/06/06)
補充,口訣分享: 勞工保險條例第 2 條 勞工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如下: 一、普通事故保險:老年、失能、生育、傷病、死亡。 ---> 老師生病死 二、職業災害保險:醫療、失能、傷病、死亡。 ---> 醫師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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