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職位分類體制的特色就是運用科學化的技術理性進行人事管理的活動。請指出下列對..-阿摩線上測驗
4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5/07/02)
我國法制可參考任用法3: 職務:最重要的概念,分配給同一職稱人員之工作及相應責任. e.g.專員 課長 技士 組長 等,特定職稱的工作與責任是固定的. 職系:工作性質或所須學識相似之所有職務總稱. e.g.一般行政職系 教育行政職系 等, 各機關中之課長及課員職稱職務雖不同(工作內容及責任不同),但工作性質及需要知識類似(如與教育行政相關),均同屬教育行政職系. 職組: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總稱. e.g.一般行政職系 一般民政職系 社會行政職系等均屬普通行政職組;司法行政職系 矯正職系 廉政職系 均屬法務行政職組. 上述乃依工作內容性質分層別類,若再加上職等概念,即交叉形成學理上的"職位分類制".惟須注意,我國公務員法制上係以"職務(工作+職稱)"為中心,體制亦稱為"官等職等併立制",並無使用"職位"之稱呼. |
5F 流川楓 高三下 (2015/09/18)
所謂職位分類,是指把企業中所有職位,依其工作的性質、難易程度、權責大小以及工;作所需的資格與條件,按照一定的標準與原則加以分析比較,進而將每一職位歸入不同的等級。其目的在於,以此作為勞動報酬和任用及考評員工的基本依據。 職位分類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因而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它是按勞取酬的依據。員工報酬取決於其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及責任大小。職位分類將員工工作依此進行了明確的區分,起到了將職位、資格與報酬相統一的作用,因而奠定了按勞分酬的基礎。 2、有利於績效考核。職位分類的前提是對每一職位工作標準與要求的具體、明確的規定。以此為準則可以對員工從事的工...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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