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是提款卡呢..?
第 528 條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信用卡→委任契約 (不要式=>口頭或書面),但錢存放到銀行的活期帳戶就不是 (消費寄託契約,因為沒利息)!!!!
關於委任契約(不要式),1.原則上為無償契約,例外有償2.委任得為「事實行為」或「法律行為」///代理人不得為身分行為、事實行為、違法(侵權)行為3.委任處理事務需為法律行為時,才需授與代理權 <=必須書面(要式)。委任契約可以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締約,但如果處理委任的事情會涉及法律行為(而該法律行為,依法應以文字為之者),那麼處理權或代理權之授與就必須書面。例如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的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必須書面登記,那...
關於委任契約(不要式),1.原則上為無償契約,例外有償2.委任得為「事實行為」或「法律行為」///代理人不得為身分行為、事實行為、違法(侵權)行為3.委任處理事務需為法律行為時,才需授與代理權 <=必須書面(要式)。委任契約可以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締約,但如果處理委任的事情會涉及法律行為(而該法律行為,依法應以文字為之者),那麼處理權或代理權之授與就必須書面。例如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的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必須書面登記,那麼委任他人處理這項登記時,其處理權或代理權必須以書面為之。)
4.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承攬契約
保險箱、租的停車場→租賃契約 (不要式、不要物)
房屋貸款→消費借貸契約 (不要式、要物) <--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責任 ;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ex.我與你進行一個交易,我跟你借一箱紅酒,之後還你一箱威士忌 第476條,消費借貸,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但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ex.可是卻發現你借我的紅酒有一半都是空瓶,我當然可以要求你要借給我一箱完整的紅酒!!
使用借貸契約 <-- (要物) <---要原物返還
活期存款戶與金融機構間→消費寄託契約 (因為沒利息)
寄託契約(是一種勞務契約):
一定是有償契約 → 錯誤。寄託契約可為無償契約或有償契約。
性質上為要物契約 → 正確。 Ps.是要物契約,就不會是諾成(=不要物)契約,因諾成契約契約的成立,僅需當事人雙方表意一致,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
一般寄託契約具有專屬性 → 正確。
一般寄託物之所有權未移轉給受寄人 → 正確。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2662號民事判決之理由摘錄:「寄託除消費寄託須將寄託物之所有權移轉於受寄人始可外,一般寄託或類似消費寄託之混藏寄託,寄託人雖將寄託物交付受寄人保管,但自己仍保有該物之所有權。」
甲向 A 銀行申辦信用卡,則甲與 A 銀行間成立何種契約?(A)委任契約(B)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