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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下列有關從物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有權狀為房地不動產之從物
(B)屋頂平台為主物大樓建築之從物
(C)土地共有人出賣房地全棟時,買賣契約效力及於另一共有人原所同意之同宗建築基地依法留設法 定保留空地及退縮地之使用權等從權利在內
(D)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於主物與從權利之關係,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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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 高二下 (2017/12/24)
屋頂平台為大樓建築之一部分,為建築物之存在及安全所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氣定神閒好好讀書 大一下 (2020/03/31)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576 號 民事判決

要旨: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
民法第68條定有明文。從物既非主物之成分,自為獨立之物
主物與從物乃獨 立二物的相對關係
查系爭屋頂平台為大樓建築之一部分,為建築物之存 在及安全所必要而成為大樓之構成部分,並非獨立之物,自非屬於從物


5F
Aasta Lin 高三下 (2021/09/22)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576 號 民事判決

要旨: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
民法第68條定有明文。從物既非主物之成分,自為獨立之物
主物與從物乃獨 立二物的相對關係
查系爭屋頂平台為大樓建築之一部分,為建築物之存 在及安全所必要而成為大樓之構成部分,並非獨立之物,自非屬於從物
6F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1)

(A)68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房地是主物,所有權狀是從物

(B)最高法院 93 年台上字第 576 號民事判決,屋頂平台為大樓建築之一部分,為建築物之存在及安全所必要而成為大樓之構成部分,並非獨立之物,自非屬於從物。

(C)68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出賣房地,效力及於法定保留空地及退縮地之使用權

(D)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2775 號判決,民法第68條第2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所謂「處分」,包 括物權行為及債權行為在內。又主物從物之關係,於主物與從權利之關係 ,亦可適用。

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2 下列有關從物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有權狀為房地不動產之從物 (B)屋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