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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志願服務法第22條規定,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由何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A)志工本人
(B)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C)志工本人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D)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Koping Cheng 國一上 (2011/04/08)

2F
Koping Cheng 國一上 (2011/04/08)
 第 22 條  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他人權利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之有求
                  償權。

依志願服務法第22條規定,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