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何者係教師法規定之各級教師組織基本任務? (A)參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阿摩線上測驗
2F 1000060364521 大二下 (2018/01/03)
教師法第27條 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如下: 一、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二、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三、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 四、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 五、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六、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H0020040&DF=&SNo=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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