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3條
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選項B)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單獨生活者,得為一戶並為戶長。(選項C)一人同時不得有二戶籍。(選項A)
15 關於戶籍登記,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A)一人同時得有二戶籍 (B)戶籍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