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下列有關內部審核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內部審核之實施,僅採書面審核方式
(B)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C)財務審核係指現金及其他財物之處理程序之審核
(D)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 出納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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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就是勝利 國三下 (2017/12/17)
會計法第101條(審核之效力)會計憑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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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sdfghjkl1236 國二上 (2018/04/23)

財物審核:係指現金及其他財物之處理程序之審核 
財務審核:謂預算計畫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3F
Sofia 高三上 (2019/01/04)

A

會計法 第97條(內部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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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21)

第 97 條
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並應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
第 99 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第 96 條
內部審核之範圍如左:
一、財務審核:謂計畫、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二、財物審核:謂現金及其他財物之處理程序之審核。
三、工作審核:謂計算工作負荷或工作成果每單位所費成本之審核。
第 101 條
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對外之收款收據,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者,不生效力。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報經該管主計機關核准,另定處理辦法。

26 下列有關內部審核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內部審核之實施,僅採書面審核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