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1.3 建築物高度限制
1.3.1 磚造、加強磚造、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其高寬比不得
大於 2.2(高度以簷高為準,寬度以最小寬度為準),層高不
得超過 4公尺。
1.3.2 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9公尺,簷高不得超過7公尺。
1.3.3 加強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12公尺,簷高不得超過
10公尺,但不得超過三層。
42.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9公尺,簷高則不得超過多少公尺? (A)5..-阿摩線上測驗